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办法/第四章 森林保护第二十九条已修改从事修筑道路,架设输电、通讯、广播线路,埋设管线等工程,应当尽量避开森林、护路林、农田林网、沿河防护林带及其他林木生长的地方,确需占用林地或者采伐林木的,必须依法办理征占用林地或者采伐林木手续。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