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第三章 社会保障第二十八条已修改高龄老人由县级老龄工作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审核颁发《青海省高龄老人优待证》。高龄老人持优待证可以免费进入公园、旅游景点、博物馆、纪念馆等场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扩大老年人享受优惠待遇的范围。地方法规 · 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