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八条有效矿山企业(含厂属矿山,下同)作业场所中的空气温度、噪声及粉尘等有毒有害物质应定期检测,超过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条回到全文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