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办法第二十二条有效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生产安全的合法权益,对矿山企业违反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或在生产过程中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意见,企业行政方面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