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第四条已废止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当根据年度各次常委会会议的预定日期,妥善安排工作和社会活动,保证履行职责。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其他工作和社会活动与履行职责发生矛盾时,应当优先履行常委会组成人员职责。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6月5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