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已废止违反本条例第八条规定,在勘查作业前未到州、县(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呈验勘查许可证的,撤销勘查项目或者勘查作业结束后一个月内未向州、县(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报告的,由县(市)地质矿产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