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第二条有效民办教育事业属于社会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民办学校属于非企业性质的社会组织。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