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邮政条例/第七章 附则第六十一条已修改本条例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1998年3月28日重庆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重庆市邮政通信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3月1日第六十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