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第三章 城乡规划的实施/第四节 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第四十四条已废止核发施工许可证,不得改变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内容。对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建设项目,不得核发施工许可证。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0年1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