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红十字会条例第二十七条有效红十字会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以及侵占、截留,挪用、私分捐赠款物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