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湿地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条已修改本条例所称湿地,是指常年或者季节性积水地带、水域和低潮时水深不超过6米的海域,包括沼泽湿地、湖泊湿地、河流湿地、滨海湿地等自然湿地,以及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或者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原生地等人工湿地。本条例所保护的湿地,是指列入湿地保护名录的湿地。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