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条

有效

因规划、建设等原因,占用、改建城市排水设施的,应当按照管理权限,由市或者区城市建设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对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审核。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