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五章 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表决法规案程序第四十六条已修改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规案,应当在常务委员会会议后将法规草案及起草、修改的说明向社会公布,征求意见,但是经主任会议决定不予公布的除外。公布征求意见的采纳情况以适当形式向社会反馈。地方法规 · 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4月12日第四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