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三章 法规草案的起草第十六条已修改法规草案主要条款涉及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或者社会普遍关注问题的,起草单位应当采取召开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加的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征求意见。地方法规 · 朝阳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4月12日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