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农业综合开发条例第六条已废止开发县农业综合开发管理机构应当依据农业综合开发规划和国家、省农业综合开发政策,编制本行政区域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规划,报本级农业综合开发主管部门审定。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