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四章 打击犯罪与治安防范第二十二条已废止车站、码头、航空港和火车、汽车、轮船、飞机上的治安防范,由所在单位和其主管部门负责,当地政府及其公安部门予以指导、监督。地方法规 · 重庆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1998年9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