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条

已修改

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相关政策,建立激励机制,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和支持社会资金投向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

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6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