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三十条有效各市、县、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参照本条例执行。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