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开发条例第九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文化、民族等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少数民族文化进行普查、搜集和研究,并将征集、搜集的文化资料和实物进行系统的整理、归档,逐步建立信息查询系统。重要的文化资料、实物应当永久保存。整理、出版少数民族文化资料,应当尊重少数民族文化历史,保持其原有内涵和风貌。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