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开发条例第五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开发工作的领导,将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开发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