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少数民族文化保护与开发条例第三条有效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其他组织和公民,都有保护少数民族文化的责任和义务。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