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有效

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对非物质文化遗产专业研究人才的选配和培养,发挥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文化馆、文物管理所、博物馆、图书馆、民族文化研究会等组织和单位在征集、收藏、研究、展示非物质文化遗产中的作用,并为其开展工作提供条件。

地方法规 · 积石山保安族东乡族撒拉族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