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已废止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鼓励、支持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及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引导生产经营单位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提高安全生产水平。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