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第六章 奖励与处罚第四十八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接纳未成年人的,由文化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