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建设行政执法条例第二十二条已修改执法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案件的投诉举报、抽查、督办、回避、会审、听证及错案责任追究等制度。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