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培育专利交易市场,支持建立专利代理、专利技术交易、专利资产评估、专利信息咨询等中介机构,规范专利交易活动。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