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已修改

鼓励和支持金融、保险、担保、信托等机构开展专利权质押业务,对发展潜力大、市场前景良好的专利技术实施项目,优先给予信贷支持。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