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出台重要政策、审批重大项目之前,对贫困地区发展和贫困人口生产生活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应当组织开展贫困影响评估,确定扶助补偿办法。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