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灰汤地热资源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三十条已修改禁止利用渗井、渗坑、裂隙和溶洞或者无防止渗漏措施的沟渠、坑塘等排放、输送、存贮地热污水。禁止在灰汤地热资源保护规划范围内设立制纸浆、印染、染料、制革、电解电镀、炼油、农药以及其他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企业。禁止私接地热管网窃取地热,破坏地热井及地热动态监测设施。法律责任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