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已修改

灰汤地热资源勘查、开采、利用中的保护工作适用本条例。

灰汤地热资源是指长沙市宁乡县灰汤镇、偕乐桥镇、枫木桥乡等行政区域内的地热资源。

地方法规 · 长沙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