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劳动争议处理若干规定第九条已废止无民事行为能力、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劳动者,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参加劳动争议的处理;劳动者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参加劳动争议的处理;无继承人的,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参加劳动争议的处理。地方法规 ·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