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五章 地方性法规的报批、公布第五十七条已修改地方性法规报经批准后,由常务委员会发布公告予以公布,并及时在常务委员会会刊、铁岭市人大常委会信息网和《铁岭日报》上刊载。在常务委员会会刊上刊登的地方性法规文本为标准文本。地方法规 · 铁岭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6年4月1日第五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