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源
党内法规
法规
部门文件
关于
中文
English
铁岭市城乡规划条例
第二条
有效
本市城乡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监督检查及规划区内的建设活动,应当遵守本条例。
地方法规 · 铁岭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4月1日
第一条
回到全文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