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条

已修改

本条例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1992年7月24日北京市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的《北京市城市规划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0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