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六十五条已修改本章规定由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处理的违法行为,市人民政府确定由有关执法部门或者机构处理的,按照市人民政府的规定执行。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0月1日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