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第十八条已修改经依法批准的城乡规划应当向社会公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0月1日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