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第二十条有效司法机关应当依法加强对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的打击力度,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报告,接受监督。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