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第三章 建设第二十一条已废止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应当按规定办理开工手续;经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现场验线后,方可正式施工。地方法规 · 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