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企业集体协商和集体合同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有效集体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应当在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遵循相互尊重、公平合理、诚实守信、平等协商的原则。地方法规 ·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