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二条

已修改

旅游经营者及旅游辅助服务者不得以格式合同或者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旅游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作出减轻、免除承担其损害旅游者合法权益责任的规定。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