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八条

已修改

旅游景区(点)应当根据旅游安全、环境保护、文物保护以及服务质量的要求,确定旅游接待承载能力,实行游客流量控制,并将有关信息通过网络、媒体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