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已修改

省人民政府旅游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省旅游知名品牌名录,引导旅游经营者创建知名品牌,提高旅游业发展水平。

鼓励旅游经营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提高旅游产品知名度。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