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条

已修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旅游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支持单位和个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利用荒山、荒坡、荒滩、废弃矿区等开发旅游项目。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