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第四章 优惠待遇第三十六条已修改开发区内企业确需从市外迁入职工的,由企业报经开发区管委会同意,按有关规定办理职工及其配偶、子女迁入开发区的户口手续。地方法规 · 武汉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