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第六章 附则第五十三条有效本条例2016年1月1日起施行。1992年8月18日黑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的《黑龙江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黑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