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第三条有效台湾同胞的投资、投资收益和其他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机关、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侵占、损害。台湾同胞投资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投资导向,有利于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地方法规 · 湖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