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旅馆业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有效违反本规定第二十三条规定,旅馆未配备专职救生员、救生设备、设置安全警示说明或者未在海滨浴场设置救生浮标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四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