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旅馆业管理规定第三十五条有效违反本规定第八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旅馆未在规定期限内报旅游主管部门备案的,由旅游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