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旅馆业管理规定第二十九条有效旅游、公安、消防、卫生、工商、物价、食品监督等部门可以对旅馆的服务质量、客房及餐饮价格、旅馆安全、食品安全等情况实施联合检查,旅馆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三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