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经济特区旅馆业管理规定第二十一条有效旅馆应当编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所在地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旅游主管部门备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及时应对突发事件。遇有可能危及旅客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旅馆应当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及时疏散旅客,并协助伤患旅客就医。地方法规 · 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